赣江市民公园四期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一标段
招标公告
赣建洪招字[2018]第62号
赣江市民公园四期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一标段已由洪新经发【2018】72号批准建设,该项目采用 EPC公开招标 模式进行建设。现将本工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赣江市民公园四期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一标段
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①建设规模:龙湖大道(抚州大街)到向莆货运铁路,长约4.79千米,宽度120-230米。②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硬质铺装、绿化工程、景观装饰、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3、总投资:约110000万元;本项目投资额:约49649万元。
4、招标范围:①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配合及本项目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服务;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硬质铺装、绿化工程、景观装饰、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总工期33个月(施工工期 29个月,设计工期 4个月)。
6、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不需提供)。
2、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总承包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主持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5.1施工八大员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2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专业配套完整,应提供建筑、结构、绿化、园林、给排水、电气、造价各专业设计人员名单。
备注:总承包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4、业绩要求:
4.1施工业绩:60个月内(指开标前60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具有合同额在2亿元及以上或工程规模在4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含园林)施工业绩。
4.2设计业绩:60个月内(指开标前60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具有工程总投资额在2亿元及以上或工程规模在4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风景园林设计业绩。
4.3总承包负责人业绩:60个月内(指开标前60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具有担任过合同额在2亿元及以上或工程规模在4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含园林)总承包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职务的施工业绩。
4.4主持设计负责人业绩:60个月内(指开标前60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具有担任过工程投资额在2亿元及以上或工程规模在4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风景园林设计负责人职务的业绩。
4.5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业绩:60个月内(指开标前60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具有担任过合同额在2亿元及以上的或工程规模在40万平方米及以上市政工程(含园林)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职务的施工业绩。
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原件(必备[W用1] )及图纸原件(加盖图审章)、中标通知书中的任意两[W用2] 项。
②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必备[W用3] )及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
图纸(加盖图审章)、施工许可证中的任意两项。
以上业绩证明文件时间均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中市政工程[W用4] (含园林)是指提供的市政工程业绩中含有园林绿化的工作内容。
施工业绩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以网上公示的信息为准(注明查找工程业绩的网站地址和查找路径)。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办理来赣企业信息登记,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精神办理相关手续,开标时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网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单项进赣备案,设计单位需提供年度备案。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施工的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2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
8、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保证金需提供转账凭证及收款收据。
9、投标申请人(或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担任。
开标时,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10、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11、一个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开标、评标按一标段、二标段顺序进行,如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在一标段中排序第一,只能参加二标段评分,不能参加二标段排序。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ncggzy.jiangx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9 月 28 日9时30分,地点为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室(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信息。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市红谷滩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四波 联系电话:0791- 83839644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邹燕 电 话:0791-83800108,15170491985
南昌市红谷滩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