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东韶乡防洪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答疑
编号:002
各投标单位:
经研究决定,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疑问,答疑如下:
1.问:公告中“以上人员(含授权委托人)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怎样证明?
答:评标办法中已经说明“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须提供在现场可查实的劳动合同(原件),提供的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可查询的网址。
2.问:如何辨别业绩真伪?
答: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前三名提供的类似业绩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若发现提供类似业绩为虚假业绩招标人将上报省水利厅招标投标办公室,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以上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查看并下载答疑文件,并按答疑书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如未下载招标文件答疑书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负责。
宁都县水利局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