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竟城镇(西河三河段)防洪工程沿河北路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补遗
编号002
各潜在投标人:
为避免引起文字理解歧义,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评标办法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4]64号文)的相关规定,对昌江区竟成镇(西河三河段)防洪及沿河北路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补遗如下:
1、针对2014年11月26日补遗一(编号为001),进行更正。
2、招标公告第3.1(5)款替换为: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在近5年(2009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本项目水利工程部分招标控制价的70%的相类似的河道治理、堤防工程、土石坝或灌渠业绩。申请人提供评审的业绩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入库并公示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相关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必须是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竣工验收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4项验收之一)。
3、本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有关业绩说明都以本次补遗为准。
4、本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开标时间顺延至2014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招标文件下载及报名时间顺延至2014年12月15日;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顺延至2014年12月15日下午16时整,保证金账户不变。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工程开标会,即视为收到并同意澄清补充通知,对此无任何异议。
景德镇市昌江区竟成镇(西河三河段)防洪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建设项目部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