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崇义县聂都乡防洪工程补遗
编号:001
各投标单位: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崇义县聂都乡防洪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将“分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序号1.1.1.4和1.1.3.11工程名称栏“草坡护坡”改为“草皮护坡”,序号1.1.3.11的单位栏“m3”改为“m2”。现重新上传补遗文件。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其它不变。
(注: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 澄清补遗中查看并下载,并按答疑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如未下载招标文件答疑书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负责。)
招标人: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崇义县聂都乡防洪工程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