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遂川县泽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大桥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2标段
第二次中标公示书
根据遂水利【2015】92号文件“关于对吉青建设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处罚决定”,取消吉青建设有限公司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遂川县泽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大桥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2标段中标第一排序人资格。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2标段排序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排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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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丰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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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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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0611.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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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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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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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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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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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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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236000909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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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排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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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龙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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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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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8955.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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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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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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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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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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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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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23614154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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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公示起始日期为:2015年12月1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向如下单位投诉:
监督单位:遂川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0796-6326059
招标人:遂川县水利投资公司
招标代理: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遂川县水利投资公司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