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鹰潭市污泥处理厂设备安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YT-1811001)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鹰潭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鹰潭市污泥处理厂设备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鹰潭市污泥处理厂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ZH-YT-1811001
1.3项目预算: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1997.72万元
1.4采购内容概况:
1.4.1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中货物及技术参数的要求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和安装及售后服务等。
1.4.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验收、交接等所有工作,并交付使用。
1.4.3设备质量保修期:不少于1年。质量保修期时间时间自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采购人签署验收文件之日计起。
1.4.4设备材料要求
(1)材料、设备均采用国家正规制造厂的优质产品或合资、进口产品,所投设备为非试制品。设备材料报出单价、制造厂、品牌及数量,其质量、制造厂、品牌一经报出不予更改。
(2)货物所需的备件在保修期满后能继续供应。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及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扫描件加盖公章);
2.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记录承诺函);
2.6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4.1获取时间期限:自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及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鹰潭市月湖区天洁东路10号越峰花园1-01016)报名及获取文件。获取文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企业缴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15: 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纸质版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5.2开标地点:鹰潭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鹰潭市月湖区龙虎山大道露江小区西侧)。
6.公告发布及期限:招标公告在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hjlzx.com/)进行发布。发布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名称:鹰潭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36号路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01-6296891
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天洁东路10号越峰花园1-01016
邮编:335001
联系人:王先生、杨先生
联系方式:15387771020、18870088908
电子邮箱:ZHYT201808@163.com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 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并负责中标后的合同谈判,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
4、联合体各成员内部职责分工: (牵头人名称)承担项目 工作; (成员名称)承担 工作。联合体各成员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项目中投标。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项目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
成员一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
签订日期:
注:
①本协议书由代理人签名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②本格式条款为招标人要求内容,不可删减,签约双方可协商一致增写其他合法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