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城二期周边市政道路(惠宁路、知诚路、百合路)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2018-360122-70-03-0014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市政大道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市政公用城二期周边市政道路(惠宁路、知诚路、百合路)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2.2项目地点:南昌市新建区望城镇;
2.3本项目总投资:含前期费用约5200万元;
2.4建设规模:市政公用城二期周边市政道路(惠宁路、知诚路、百合路)项目,道路施工面积约2.5万平米,约1.2公里。本工程建设道路包括惠宁路上、下段(红线宽度24米,道路长度共766米),知诚路(红线宽度10米,道路长度共210米),百合路上段(红线宽度16米,道路长度共253米)。
2.5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2)工程设计【包括: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专业包括:道路、排水、桥梁、照明、绿化、交通设施、强弱电管道等)】;(3)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施工(包括道路、排水、桥梁、照明、绿化、交通设施、强弱电管道等工程)。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勘察工期3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8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勘察、设计单位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3.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勘察单位)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1(牵头人为施工单位)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
3.4.2勘察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3.4.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3.4.4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或电子证书);
3.4.5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工程类职称;
3.4.6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安全员和标准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提供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原件。
备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3.5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勘察、设计单位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6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勘察和设计单位均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企业进赣备案年度登记证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且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三家,分别为施工单位、勘察和设计单位各一家(施工单位提供施工资质,设计单位提供设计资质,勘察单位提供勘察资质)
3.7.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7.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7.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保证金需提供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银行保函原件,或按《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施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74号)提供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
3.8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后审。
3.9投标人不符合3.1~3.7条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8月6日至 2019年9月1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 9月 20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南昌市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招 标 人:南昌市政大道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址: 新建区学府大道水城艺术村八栋106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 系 人: 邓女士
电 话:13870951164 电 话: 0791-8378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