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会会场
2011年12月28日,江西省水利厅在南昌主持召开了《江西省中小型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评定办法》)咨询会。省水利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东江、厅总工程师张文捷亲临指导并作出重要指示。
参加会议的领导和专家听取了《评定办法》的编制单位江西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的汇报,各位专家就《评定办法》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了修改建议,会议原则同意该办法。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评定办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和提高我省水利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制订针对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功能、类别和规模相应可操作性的统一的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很有必要;编制依据正确,质量评定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编制内容全面,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可操作性强;《评定办法》的出台,将使我省中小型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有利于中小型水利工程外观质量水平和质量评定工作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