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七机排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城县七机排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招标人为石城县水利局,项目设计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本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地质勘察、地形及工程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工程规模:项目估算投资约3亿元.
2.2招标范围:石城县七机排水库工程各阶段工程勘察、各阶段工程设计
2.3标段划分:1个设计标段。
2.4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根据业主要求提供设计成果文件,2016年6月底前至少完成可研,8月底完成初设,初设批复后一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应满足项目进度需要。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行业现行有关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勘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应包括下列资料:
(1)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年检有效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原件;
(3)具有工程设计上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原件;
(4)主持及主要设计人员职称证书;
(5)《投标资格审查表》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和资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凭证原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水利厅最新的名单为准)或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勘察设计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4月05日—2016年4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逾期无效)在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费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 ,售后不退,本资料费由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970902206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7日14时30分,地点为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与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3根据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否则无效),否则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
7.4招标人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分期支付工程勘察设计费,具体支付方式由合同双方自行商定;本次招标的招标规模为估算规模,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将根据工程资金的到位情况、实施条件是否具备,分批、分片实施,因此勘察设计工作也将分批、分片实施,勘察设计费将根据实际完成项目的初设批复的建安工程费计算,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到该风险。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城县水利局
地 址:石城县琴江镇西华中路76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67977988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联 系 人: 蔡女士
电 话:18166061899
监督机构:石城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97-5703607
石城县水利局
2016年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