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施工(2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赣建(城)奉新招字[2016]第012号
奉交登字GC2016039B
奉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施工(2标段)经政府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施工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奉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施工(2标段);2、工程地点:奉新县工业园区(宁波大道,兴业路段,明渠北侧、园区二路,南潦渠东侧、明渠南侧,苗圃路段);3、招标范围:地埋HDPE钢带增强污水管长15.087km,管径DN400-DN1000;配套钢筋砼污水管网3km,管径DN600-DN1000.(具体以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4、本项目投资980.18万元;5、工期:180日历天;6、设一个标段。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2)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得有在建工程;(3)按《宜检发预字【2015】1号》文件要求,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需提交本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或本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本单位及拟派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或不提供查询结果的,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4)投标人在全国任何地方受建设主管部门处罚,处罚文件中明确限制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的我县参照执行。无限制投标人资格期限的自处罚文件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在我县参加投标。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中有明确限制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的我县参照执行。无限制投标人资格期限的自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在我县参加投标,如有隐瞒一经查实视同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5)其他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内容。(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时间和方式:
1、时间:自2016年4月9日起至2016年4月21日止。
2、方式:采取非电子化招标,并直接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网址: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本工程定于2016年4月21日下午15 时00分开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报名单位是否能正式参加投标,具体以资格后审文件中的规定及条件为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江西省招投标网、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有限公司网。
招标单位:江西奉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帅先生 电话:139705076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18070038406
监督机构:奉新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0795-4626258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