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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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9 16:16:26  点击数:8557

南城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城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抚农开办字[2016]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城县徐家镇人民政府、新丰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城县徐家镇、新丰街镇等乡镇,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2 招标规模:投资金额约1050万元;其中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1018万元,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151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3个施工标,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5 招标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施工标段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9日起至2016年9月28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抚州市本级)(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施工标各投标人可参与投标标段说明与中标原则: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施工标任意三个标段投标,但一家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控制价大的标段),开、评标时根据招标控制价由大到小标段顺序开启,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再进入本批次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7.5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施工标为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有效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后),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

7.6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正本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包装完好,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U盘一份,格式为excel2003,投标人需保证提交的U盘无病毒感染,否则出现的所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及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审材料原件。若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文件及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当电子开评标正常进行,则开评标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当1∕3以上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解锁时,或由于电子开评标系统原因造成开评标程序无法继续的,则全部开启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7.7本项目视资金到位情况分步实施,具体实施金额由招标人确定。

7.8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照城府字【2005】13号文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9本次施工招标每标段抽取一次K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城县徐家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谢善文      电    话:13979427326

 

          南城县新丰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欧阳文华    电    话 :138704287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91-83800108  18070022709

网 址:http://www.zhjlzx.com/

监 督 单 位:南城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招标项目情况表

序号

标段名称

合同编号

招标金额约(万元)

建设地点

1

一标段

NCX2016NYZHKF-SG01

388

南城县新丰街镇新丰村、杨桥村

2

二标段

NCX2016NYZHKF-SG02

361

南城县徐家镇严家村

3

三标段

NCX2016NYZHKF-SG03

269

南城县徐家镇下弓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