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嘉定镇[西河出口段]防洪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丰县嘉定镇[西河出口段]防洪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信丰县嘉定镇;
2.2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预计2014年 6 月15 日开工,2015年 6 月 15日完工;
2.4本次招标金额:施工标:1890.43万元;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含外省施工企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jxsl.gov.cn/)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职称无效);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 号)的有关规定,拟投入建造师必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人员,且不能为《江西省水利工程在建项目建造师基本情况表》内人员(以至投标截止时间名单为准)。根据赣市水利建设管字[2013]124号文规定,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赣州市水利局颁发的《诚信
管理手册》(以赣州水利网公示名单为准),拟投入人员必须是《诚信管理手册》里登记人员(以赣州市水利局备案人员为准)。
(5)非江西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有效的《信用档案》(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在赣水利施工企业人员信息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有关规定。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人员,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另有规定的除外。
(6)近3年内(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土坝工程或防洪堤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提供评审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入库并公示的类似工程(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平台上通过审核和公布的业绩按无效处理),还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需提供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3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否则无效。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施工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4.2 凡有意参加施工标投标者,请于2014年5 月20 日至2014年6 月6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点击(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文件请先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资料费,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招标文件售价700元/标段(其中300元为交易系统使用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施工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6 月10 日上午 9 时 30 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有关事项说明
6.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2根据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文规定,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递交其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出具时间须为本公告发出之后,否则无效)。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评标中给予该投标人相应扣分处理(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6.3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若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且变更手续日期须在2014年 5月20日前,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提供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以备核查(投标文件中应附复印件),否则视其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6.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6.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丰县水利局
联系人及电话:林先生 150707308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18579798988
地址及网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www.zhjlzx.com)
监 督 单 位:赣州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0797-8196461
2014年5月20日
附件: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