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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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大坳供水区农村自来水工程应家水厂(尊桥片区)管网延伸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8 16:24:02  点击数:9140

上饶县大坳供水区农村自来水工程应家水厂(尊桥片区)管网延伸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饶县大坳供水区农村自来水工程应家水厂(尊桥片区)管网延伸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安装及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上饶县尊桥乡。

2.2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600万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安装及管材采购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PE管生产能力的企业。

3.1.2施工安装能力具体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符合江西省水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或上饶市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3 管材生产能力具体要求:(1)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塑胶制造厂家,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2)必须是2005-2009年连续5年入选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和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的《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及2010年、2011年入选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和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的《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名录的PE管材品牌生产厂家;管材管件必须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参加投标企业必须自己具备了生产管材及配件的能力,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以下管件样品:DN315×180、DN280×225、DN180×140、DN140×125异径三通、90×3#外丝套管各一个且配件上有投标企业一次性注塑成型的永久标识(不接受激光、雕刻、喷码及粘贴标签的产品)。

3.1.4为确保管材及管件的产品质量,对拟中标单位前三名在公示期内对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如经发现跟投标提供资料不实,自己没有具备生产管材及配件能力的企业取消中标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及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不良行为登记。

3.2本次施工安装及管材采购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安装企业,且施工安装企业必须满足3.1.2款要求,PE管生产企业必须满足本条3.1.3款要求,必须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施工安装及管材采购标招标文件获取

4.1.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单位。

4.1.2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8日起至2016年12月1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饶市本级)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施工安装及管材采购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5.2施工企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建造师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的人员,否则按无效标处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同时递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并在开标会现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管材企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递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6.有关事项说明

6.1本次施工安装及管材采购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饶市本级)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 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外省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6.3本次施工安装及管材采购招标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

6.4根据赣水建管字[2013] 239号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档案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否则无效),管材企业只需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档案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否则无效),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未按规定递交或提交的原件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6.5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入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6.6若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6.7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8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按照赣水建管字【2015】48号文的规定执行。

6.9按照饶县府发办[2015]3号文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上饶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上饶县天宇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上饶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1375535875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607037711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