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控制
价为:4226047.11元,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为:3803507.58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2、
本工程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1)投标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2)建造师
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附本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
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
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
份证;(4)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5)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
造价员(预算员)的有效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
期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7)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
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8)缴纳投标保证金
银行进账单或提供赣州市辖区内银行出具的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9)承诺书;(10)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原件。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投标企业网上报名的建造师必须与参加开标的建造师一致,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6、潜在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7 、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15时30分。
8、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
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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