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兴市龙头山乡南溪村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根据赣水防办字[2014]10号文,现就本项目的设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德兴市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德兴市龙头山乡南溪村。
2.2招标范围: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含招标设计)。
2.3标段划分:1个。
2.4设计完成期限:45日历天。
2.5招标金额:约62.7万元,
2.6质量要求:勘察设计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水电行业工程勘察和设计等相关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设计投标资格状态。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资格审查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通过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www.zhjlzx.com)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资料费:800元/标段。招标文件费须从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汇入指定帐户(开户行:中信银行南昌海关桥支行;户名: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7281 3101 8260 0020 218;到帐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6日17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银行办理转帐时应注明“德兴龙头山防洪设计资料费”字样,并在开标会现场提供银行单据原件以备核查,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年6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事项说明
7.1根据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有效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后),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未提交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2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本次招标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本人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法人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自动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兴市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部
联 系 人:叶志明
电 话:136070352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传 真:18607037711 0791-83800108
附件:招标文件
2014 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