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附属工程设计招标简易招标公告
(第二次招标公告)
上饶市广丰区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经 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基本到位。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采用简易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本项目附属工程的设计单位。因第一次参与投标报名不足法定家数,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3300平方米 ;
2、工程建设地点:芦林街道石谢居;
3、本项目投资:约800万元 ;
4、本项目设计费: 约20万 ;
5、设计周期:30日历天内完成规划设计范围内(除主体工程外)的所有附属工程设计,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对设计深度的要求,同时能够满足当地规划建设部门对报批深度要求。
6、设计范围:本项目已批复的规划设计范围内(除主体工程外)的所有附属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设计图纸。
7、设计要求:达到国家设计标准;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报名条件: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 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参加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结构师,并具备相关行业高级技术职称。
5、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名单、职称证;
6、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7、本项目设计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设计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如发现有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资格并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三、投标申请时间及地址:
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2月04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报名期限为7个有效工作日。持相关证件(书)按要求到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本工程采用简易招标程序,不提供招标文件,请按开标细则要求投标)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翠秀
电 话:13361692603
招 标 人:上饶市广丰区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93-2623708
上饶市广丰区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附属工程设计
开标细则
赣建广设计招字[2017]002-1号
一、开标时间:2017年2月07日10:30
二、开标地点: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塘路房管大楼九楼)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上饶市广丰区第十一小学建设项目附属工程设计。
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报价书,所递交投标报价书必须密封,封面及包装内报价书需盖有投标企业公章且无涂改,否则算无效投标。
三、资格审查: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参加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结构师,并具备相关行业高级技术职称。
5、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名单、职称证;
注:开标时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并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评标定标: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报价书,所递交的投标报价书必须密封,封面及包装内报价书需盖有投标企业公章且无涂改,否则算无效投标;按下述评标定标原则确定中标排序人。
1、评标基准价AP:
招标控制价M=200000元,投标人在0.97M(含本数)-0.92M(含本数)范围内进行报价,超出范围的为无效报价,不参与平均值计算,作废标处理。
AP=(A1+A2……+An)÷n
A:有效投标报价(0.97M≥A≥0.92M)
n:参与平均值计算的报价数
AP: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定标:投标报价最接近AP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排序人,按投标报价接近AP的不同程度确定第二及第三等中标排序人。若有两个或以上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与AP最接近且偏差相等,则低价者优先;若二者同时低于或高于AP则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排序。
五、其他说明:
1、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2、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3、资格审查前须当场缴纳资料费人民币2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转帐形式,并注明工程名称和投标企业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饶市广丰区支行
帐户:上饶市广丰区财政局
帐号:1000 8597 7960 0100 03
到账时间:2017年2月06日16时30分之前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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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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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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