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嘉定镇[西河出口段]防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002
各投标单位:
经研究决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出修改通知,本次修改通知如下:
1.针对本工程已发布的公告进行更正,原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1.6)中的业绩要求更正为近5年内(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堤防、土石坝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提供评审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入库并公示的类似工程(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平台上通过审核和公布的业绩按无效处理),还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需提供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竣工验收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4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14年6月10日上午9时30分,更改为2014年6月25日下午14点30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地点不变。
3.计划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由原来的2014年6月15日开工,2015年6月15日完工,更改为2014年7月10日开工,2015年7月09日完工。
4.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由原来的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6月6日,更改为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6月1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报名及下载。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14年6月8日16:00,更改为2014年6月23日16:00;
6.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14年06月03日更改为2014年6月18日;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由原来的2014年06月06日更改为2014年6月21日;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14年06月03日更改为2014年6月18日;
7.招标文件中在第9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由原来的根据《江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综合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价房字[2000]7号)规定,建设工程交易费为中标价的1‰,中标人需承担建设工程交易费的60%。更改为由中标单位向交易中心支付全额综合服务费。
(注: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 澄清补遗中查看并下载,并按答疑书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如未下载招标文件答疑书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负责。)
招标人:信丰县水利局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