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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2017年众埠镇、涌山镇等4个镇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30 11:16:38  点击数:8218

乐平市2017年众埠镇、涌山镇等4个镇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平市2017年众埠镇、涌山镇等4个镇土地开发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平市占补平衡土地开发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平市涌山镇、临港镇、礼林镇、众埠镇。

2.2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7906643.27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017年 8 月1日至2018年 2 月1日 (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土地平整、沟渠工程、渠系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的规定,外省施工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质检员具有有效的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的“五险一金”缴纳原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缴纳时限为连续十二个月(指开标前十二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十二个月,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7)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施工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6月30日起自行通过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pxzfw.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施工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7月 21日10时00分,地点为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在开标现场查验建造师时,同时查验投标保证金转账原件及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施工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施工标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平市占补平衡土地开发项目部

地址:乐平市凤凰大道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13197987755

招标代理: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先生

电话:18970835366

 

2017年6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