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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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均桥镇高塘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6-30 17:09:48  点击数:8645

湖口县均桥镇高塘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口县均桥镇高塘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口县均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九江市湖口县均桥镇高塘村、罗垅村、桂垅村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901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10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湖口县均桥镇高塘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工程施工图纸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不含外省贰级)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

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jggzy.jiangxi.gov.cn/jjzbw/九江市本级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7月25日 10时30分,地点为湖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人和注册建造师身份合一),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在开标会现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6本项目中标侯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侯选人公示后,第一、第二、第三中标侯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7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湖口县水务局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口县均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湖口县均桥镇集镇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138702576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人寿保险公司四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5180677618             

监 督 单 位:湖口县水工程招标办

监 督 电 话:0792-6321649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