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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环保局院内绿化、亮化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17-7-10 11:34:15  点击数:8479

                                     招标公告

赣建(城) 奉新 招字[2017]第023号

奉交登字GC2017093 A

奉新县环保局院内绿化、亮化工程项目经奉发改发【2017】2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奉新县环境保护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施工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1、奉新县环保局院内绿化、亮化工程项目;2、工程地点:奉新县环保局内;3、招标范围:1种植红花莲木15株、桂花5株、茶花46株、石楠柱6株、红叶石楠球36株、金森女贞10080株、杜鹃5040株、八角金盘1300株、红叶石楠6700株、红花继木7200株一级台湾青满铺850㎡等;2新建人行道270㎡、路沿石125米、摩托停车棚45㎡一级仿木葡萄架仿木停车位288㎡一级侧面停车位270㎡。(具体以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4、本项目投资30.23万元; 5、工期:45天 ;6、设一个标段。

二、报名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切实履行合同的能力。(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 拟派建造师具有二级(含临时)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资格,不得有在建工程。(4)按《宜检发预字【2015】1号》文件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提交本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或本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本单位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行贿记录。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或不提供查询结果的,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5)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6)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7)其他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内容;(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时间和方式:

1、时间:自2017年 7月7日起至2017年 7月 31日止。

2、方式: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自行下载。

四、本工程定于2017年7月31日上午 09时30分开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报名单位是否能正式参加投标,具体以资格后审文件中的规定及条件为准。

五、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奉新县政府网和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同时发布。

招标单位:奉新县环境保护局

          人:熊先生         电话:182964037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8279505897

        监督机构:奉新县市政公用行业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95-4626258

 

二○一七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