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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2013年度规模化节水灌溉增示范项目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发布时间:2014-6-26 17:12:16  点击数:3421

 

招标公告

信丰县2013年度规模化节水灌溉增示范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丰县2013年度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信丰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信丰县大塘埠镇、信丰县安西镇;

2.2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962万元;

2.3标段划分:分为2个标段,即大塘埠镇项目区标段,招标金额约758万元;安西镇项目区标段,招标金额约204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大塘埠、安西两个乡镇11个灌溉片的建筑工程和设备(管道)及安装工程,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约160日历天(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含外省施工企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jxsl.gov.cn/)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的人员,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另有规定的除外。

3.6根据赣市水利建管字[2013]124 号文规定,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赣州市水利局颁发的《诚信管理手册》(以赣州水利网公示名单为准),拟投入人员必须是《诚信管理手册》里登记人员(以赣州市水利局备案人员为准)。

3.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或赣州市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8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后自行到单位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3.9投标人应自主选择管材生产供应厂家,在截止投标前签订管材供应协议书。并将该协议书与资格审查其他原件一起递交审查。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3.9.1投标单位所选管材生产供应厂家不得同时与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签订管材供应协议书。

3.9.2协议书上应明确说明,管材供应商提供的管材需要达到的质量要求以及售后服务的工作;投标人中标后,管材供应商能确保管材的及时供应。(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内容)。

3.9.3投标人选择的管材生产供应厂家需达到以下的要求,并将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管材供应协议书中:

(1)应为注册资金2000万(含)以上的管材生产厂家;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具有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灌排设备企业分会颁发的节水灌溉乙二级以上证书(含乙二级),企业通过ISO9001或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

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5.2 凡有意参加施工标投标者,请于2014年617日至2014年7 5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赣州市本级)下点击(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文件请先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资料费,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招标文件售价700元/标段(其中300元为交易系统使用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7 8 14 30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若未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3有关事项说明: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赣州市本级网站)上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4本次施工标段共2个标段,各投标人可以选择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原则按开标标段顺序确定,若该投标人已被评为中标侯选人排序第一时,将不再进入其它标段的中标侯选人排序(在电子评标响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其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6.5根据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文规定,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若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提供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以备核查(投标文件中应附复印件),且变更手续日期须在开标前6个月,否则视其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6.6根据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文规定,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递交其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出具时间须为本公告发出之后,否则无效)。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评标中给予该投标人相应扣分处理(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丰县水利局

联  系  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 137070232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8579798988

地址及网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www.zhjlzx.com)

监督  单位:赣州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  电话:0797-8196461

 

2014年6月26日

 

(特别说明:本招标公告与2014年6月17日发布的公告一致,由于新点系统原因,造成本项目“信丰县2013年度规模化节水灌溉增示范项目安西镇项目区2标”的招标公告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系统内显示,导致各潜在投标人无法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因此本项目2标段的招标公告再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关于本项目的其他问题请参照本项目的答疑1和答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