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象山镇二横渠清淤及生态护坡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市新建区象山镇二横渠清淤及生态护坡工程已由新发改字[2017]2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南昌市新建区象山镇境内。
2.2招标范围:清淤和护坡等,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预计2017年12月11日开工,2018年4月10日完工;
2.4本次招标金额:约137.27万元;
2.5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贰级及以上(不含外省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投标人须是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4.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2月4日自行在新版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点击右侧中部“交易主体登录”按钮进入新版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施工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 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的拟投入项目建造师在开标会之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
8. 其它事项说明:
8.1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3本次招标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单、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8.5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8.6新建区外中标企业于办理开工令前必须在新建区注册成立项目管理和资金结算的分公司。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法制报、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市新建区象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昌市新建区象山镇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97085725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0791-83800108 18170950303
监 督 单 位:新建区水务局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791-83752904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