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奉新四中及校前道路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奉交登字CG2017147A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奉新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运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应用,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改善奉新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奉新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奉新四中及校前道路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奉新县教育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奉新县教育局委托,对奉新四中及校前道路PPP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新四中及校前道路PPP项目
2、交易编号:奉交登字CG2017147A
3、项目编号:中汇-YC2017-002
4、项目实施机构: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教育局
5、政府方出资代表: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奉新县国资局”)
6、项目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
7、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PPP项目包括2个子项目,分别为奉新县第四中学建设项目及奉新四中南侧50米规划路及应星北大道延伸段建设项目。奉新县第四中学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30.6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74493.33平方米,包括教学、实验、图书馆、食堂、宿舍、文体馆、400米塑胶运动场等建筑。奉新四中南侧50米规划路及应星北大道延伸段建设项目标准横断面红线宽度50m,道路长度合计约1.97km。
8、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4亿元人民币(最终以经奉新县政府财审部门审定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其中不低于20%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自筹解决,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
9、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10、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建设期自项目PPP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但由于不可抗力及政府方原因造成的进度延误则工期可以顺延;运营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合作期限届满之日止。考虑本项目包含2个单独立项的子项目,在实际运行中,每个子项目的开工及竣工时间可能不一致,为不影响各子项目的运营及政府付费,合作期采用弹性制以适应本项目的特点。
11、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最低为20%,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按20%、80%的股权比例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
12、回报机制:政府方在合作期内基于价格调整机制及绩效考核结果以政府付费的形式作为回报。政府付费包括可用性付费及运营维护费。
(1)可用性付费
政府方在运营期内按单个子项目支付项目可用性付费,每个子项目各期可用性付费=(社会资本方股权投资本金及收益支付+债权投资本金及利息支付)×95%+(社会资本方股权投资本金及收益支付+债权投资本金及利息支付)×5%×运营期当期绩效考核系数。政府方在运营期内支付的各期可用性付费额为该期各子项可用性付费之和。
运营期各期可用性付费计算公式如下:
上述公式相关参数说明见下表1-1。
表1-1 可用性付费计算公式相关参数说明表
参数 名词 名词说明
s 运营期年份 s=1,2,..10
k 子项目编号 k=1,2,如k1为奉新四中项目,k2则为校前道路项目。
I 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项目总投资包括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期利息,具体以经县财审部门审定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项目总投资计价原则见表1-2。
A 资本金比例 项目的资本金比例20%。
B 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 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占股比例80%。
i 社会资本方股权投资收益率 由社会资本方投标确定的社会资本方股权投资收益率。
t 债权投资利率 债权投资利率为同期央行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n 运营期年数 运营期年数10。
Y 绩效考核系数 运营期该期该子项目绩效考核系数
M 可用性付费 每年支付一次,为各子项目可用性付费之和。
表1-2 项目总投资构成及主要计价原则
序号 项目 计价原则
1 建安工程费 建安工程费用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现行相关定额及造价信息进行计价,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下浮率由中选社会资本方投标报价确定,具体计价方式及投资控制方式详见项目PPP合同。
2 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由项目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项目公司在实施设备采购之前须提报实施机构审批。未经政府方审批通过的,不得安装使用,不计入PPP项目总投资。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项目前期已发生的工程建设其他费(如勘察、设计、监理、PPP 咨询等),如由项目公司支付,则经县财审部门审计后计入PPP项目总投资。
未来由项目公司签订或采购本项目的第三方合同有可能产生工程建设其他费的,需报实施机构审批,实施机构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未经实施机构审批通过的,不计入PPP项目总投资。
4 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按以下方式计算,并经政府相关部门审计后计入PPP项目总投资。
式中Q——建设期利息;
Pj-1——建设期第(j-1)年末贷款累计金额与利息累计金额之和;
Aj——建设期第j年贷款金额;
i——贷款年利率,本项目即同期央行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n——建设期年数。
(2)运营维护费
运营期内各子项目的运营维护费根据确定的基准值并由县教育局对各子项目每年的运营维护绩效进行考核打分,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当年的运营维护费,具体考核结果与支付挂钩系数见下表1-3。
根据现有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一般为2年。因此运营期第1年、第2年运营维护费均按80%的标准支付。
各子项目绩效考核打分详见项目PPP合同。
表1-3 运营维护费支付系数表
序号 考核得分(S) 考核等级 运营维护费支付系数(Y)
1 S≥85 优 1
2 75≤S<85 良 0.9
3 60≤S<75 中 0.8
4 S<60 差 0.7
(3)关于税费
值得说明的是,项目公司取得的政府付费涉及的增值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费。
本项目《奉新四中及校前道路PPP项目实施方案》中财务测算是基于以下增值税金计算原则控制的社会资本方股权投资收益率,若未来项目公司实际执行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增加或减少的税费应在政府付费中按照恢复相同经济地位的原则予以差额调整。
1)增值税
a、销项税额
a)可用性付费
可用性付费包括社会资本方股权投资本金及收益支付、债权投资本金及利息支付两个部分。每期政府付费中社会资本方股权投资本金及债权投资本金的增值税税率为11%;每期政府付费中社会资本方股权投资收益、债权投资利息的增值税税率为6%。
b)运营维护费
运营维护费的增值税税率为6%。
b、进项税额
PPP项目总投资中建安工程的增值税税率为11%,可在运营期10年内进行抵扣;PPP项目总投资机器设备购置费的增值税税率为17%,可在运营期10年内进行抵扣;PPP项目总投资中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的增值税税率依从相关规定,并可在运营期10年内抵扣。
2)增值税附加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均已应纳增值税为计算基数,比例分别为7%、3%、2%。
13、采购类别:服务
二、供应商(即社会资本,下同)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由检查机关开具的有效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有效)内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36个月)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应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银行出具 1.2 亿元(含)以上的授信额度或银行出具的为本项目的全过程建设提供贷款支持的承诺函(或意向函);
(5)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母公司或子公司资质不可视为供应商资质);
(6)申请人在近5年(2012年11月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承担并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含)的投资项目业绩(含BT、BOT、ROT、BOO等项目,下同),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7)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1名,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社会资本,如为同一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或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只接受一家报名(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2、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12月2日至2017年12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申请的企业,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于此上述时间到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购买。。
3、申请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副本(若为新版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项不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为新版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项不需提供);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8)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证明材料;
(9)诚信承诺书。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审查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审查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奉新县检察院对面)。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预审资格。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依法组织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社会资本,原则上通过资格预审,成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专栏)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
七、联系人
采购人:宜春市奉新县教育局
地址:奉新县狮山大道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13970546830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奉新县北浦路28号(电力公司宿舍楼下)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8279505897
监督部门:宜春市奉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