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蒙华铁路上高站进站大道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高蒙华铁路上高站进站大道新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上发改交通字【2018】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上高分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上高分局,招标代理为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面向国内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起讫点:起于上高县斜口村(即S431省道与G320相交处),途经黄山村、江口村、邓家、山下,终于山枣树下(蒙华铁路上高站站前广场)。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9.085公里,涵盖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
设计标准: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60km/h;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道路宽度:22.5米,路面宽度:14.5米,路面类型:沥青路面。
工程项目结算价以财政审计部门最终确认的工程造价为准。
2.2建设地点
宜春市上高县境内。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招标范围)
|
1个标段
|
9.085
|
- 路线为上高蒙华铁路上高站进站大道新建工程
2、施工图勘察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等。
3、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
|
2.4计划工期
1、 上高蒙华铁路上高站进站大道新建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8月,计划竣工时间2019年10月,总工期计划15个月(其中包括施工图设计工期 1个月,征地红线图在10日之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起计算15个月为施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满足施工相应资质要求的单位。投标人应在资质、业绩、人员和信誉方面,满足下表要求:
资格名称
|
资格要求
|
资质
|
须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勘察和设计资质: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或高于以上资质;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或高于以上资质。
(3)资质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含)以上资质。
外省进赣企业必须持省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手续材料(登记备案);
|
试验室检测机构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具有试验室检测机构
自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母体试验室,或依托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若采用依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母体试验室,被依托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应具有计量认证证书。【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时,且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机构,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验资报告(包括报告正文及主要内容页)或试验检测机构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或由省级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关系)、计量认证证书及委托意向书(投标人依托试验检测机构的)】(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试验检测机构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结果截图(该截图不允许投标人以企业用户身份登录进行的查询截图)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截图,并以查询信息为准。
|
业绩
|
须同时满足:
(1)勘察设计业绩:
①近5年内(指2013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完成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证)时间为准)过 1个里程长度不少于10公里(含)的一级公路(或城市主干道)或以上等级的公路(或以上等级的城市道路)(包括路基和路面)主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②投标人的勘察设计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证)、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的复印件,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施工业绩:
①近5年内(指2013年1月1日至今,下同),独立完成(完成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1、累计里程长度不少于10公里(含)的一级或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路基或路面)。
②投标人的施工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证书原件,并提供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及网址。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人员
|
项目经理
|
1、具有10年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经验,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建安或交安B类证书,且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一致。
2、单独完成过10KM(含)以上的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包含路基或路面)项目至少一个,并提供以下有效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交(竣)工验收证书。允许与企业业绩相同。
3、无在建工程。
|
项目总工程师
|
1、具有10年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经验,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建安或交安B类证书,且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一致。
2、单独完成过10KM(含)以上的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包含路基或路面)项目至少一个,并提供以下有效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交(竣)工验收证书。允许与企业业绩相同。
3、无在建工程。
|
勘察设计负责人
|
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设计经验,具有公路或道路或路桥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条10KM(含)以上的一级公路(或城市主干道)或以上等级的公路(或以上等级的城市道路)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
|
信誉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满足:
①未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②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③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④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⑤近年三内(指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5日,下同)未发生骗取串通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勘察设计中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⑥在全国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⑦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须开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3.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有限数量制、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6月5日至2018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在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高县沿江路18号)由授权委托书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施工企业(联合体牵头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副本)原件(授权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的勘察设计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报名、勘察设计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如有)、合同协议书原件、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证)原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施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同时提供网络截图及网址,拟派项目经理及勘察设计负责人必须到报名现场,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原件核查。报名时还应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两份(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即可)。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西省招标投标网(www.jxtb.org.cn)、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gztb.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上高分局
地址:宜春市上高县学园路248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52704189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上高县建设南路牌庵巷敖山宾馆对面401室
联系人:聂先生
电话:15070515252
监督部门: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 6月 5 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县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