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昌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地方共同负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管材管件及施工安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南昌县小蓝工业园金湖管理处、幽兰镇、武阳镇、塘南镇、南新乡。
2.2 招标金额:约2976.2万元。
2.3 工期要求:约141日历天,预计2018年8月13日开工,2018年12月31日完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 5 个标段。(详见标段划分情况表)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本次招标采用以水利水电施工安装单位为主体的联合体招标。
3.1本次管材管件及施工安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本次采用联合体公开招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水利水电施工安装企业。本次施工安装的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联合体管材管件需为投标文件上的同一生产厂家。具体要求如下:
3.1.1水利水电施工安装单位具体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1.2管材生产厂家能力具体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PE管材制造厂家(同一集团或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企业参加);
(2)管材管件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必须是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关于发布2017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农村饮水安全部分)塑料管材类入选企业; (网上截图为准)
(4)具有完善的产品检测能力,管材生产厂家管材管件检测的实验室必须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5)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须涵盖PE管材和管件生产相关内容);
(6)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7)以上1-6条内容资料加盖管材管件生产厂家公章,现场提供原件查验。
3.1.3本次管材管件及施工安装标必须由水利水电施工安装企业与PE管材管件生产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水利水电施工安装企业,且水利水电施工安装企业必须满足本条3.1.1款要求,PE管材管件生产企业必须满足本条3.1.2款要求。
3.1.4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上传,并现场提供原件查验)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8月7日,自行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5.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8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建造师担任>)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出席开标会,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未按要求签到或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 其它事项
7.1关于本项目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5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6各投标人可参与投标标段说明与中标原则: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施工招标任意标段的投标,但一家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现场按照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开标、评标,投标人若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其它招标控制价较小标段的中标排序。(不进入排序投标文件在电子评标响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
7.7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进行招标。
7.8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投诉时必需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9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南昌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新法制报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万先生 1376797587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宋先生 15297914334
监督机构:南昌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91-85712428
南昌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标段划分情况表
标段
|
建设地点
|
投标保证金额(万元)
|
标段金额(万元)
|
1
|
南新乡(东邺、爱民、大港、团结、潭口等5个行政村)
|
36
|
约1835.93(建筑工程456.21,管材及安装工程1347.1,施工临时工程32.62)
|
2
|
塘南镇(蔡家、田万、塘南村以及圩镇等四个行政村)
|
9
|
约456.66(建筑工程85.05,管材及安装工程359.14,施工临时工程12.47)
|
3
|
幽兰镇(新庄、园艺场、马游村等3个行政村)
|
5
|
约267.06(建筑工程64.22,管材及安装工程194.05,施工临时工程8.8)
|
4
|
小蓝工业园金湖管理处(岗前、虎山村等2个行政村)
|
4.9
|
约249.23(建筑工程90.62,管材及安装工程152.47,施工临时工程6.14)
|
5
|
武阳镇(朱坊村的水龙溪及周边的中坊、后坊、雷坊、大溪、吴骆等6个自然村)
|
3
|
约167.32(建筑工程65.3,管材及安装工程93.67,施工临时工程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