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一期)场平及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新发改字[2018]48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市新建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昌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一期)场平及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2.2项目地点: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
2.3总投资:包括前期费等约18.6亿元(总投资估算以区发改委立项批复的总投资金额为准,最终项目实际总投资以审计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2.4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5071亩(其中场平工程占地面积约4300亩)。
2.5招标范围
2.5.1勘察部分: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其后续服务等;
2.5.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内容进行深化设计,其内容还应包括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园林绿化、景观亮化等附属工程;
2.5.3施工部分:南昌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一期)场平工程及市政道路工程:官马街(石埠大道至坚磨大道)工程一标段、珂里东街(坚磨大道至望德路)工程、望城新区玲岗路(启虹街至武功山大道)新建道路工程、望德路(坚磨大道至望北大道)工程、望禄路(官马街至望贤路)工程、望喜路(官马街至明志大街)工程、望贤路(宁远大街至望北大道)工程、望北大道(石埠大道至坚磨大道)工程、望城新区湿地公园排水箱涵工程、启阳街(望贤路至坚磨大道)工程、望贤路景观水渠(望北大道至武功山大道)工程、玲岗路周边企业污水管道(启阳街—岗背一路—岗前路—兴业西大道)。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勘察工期: 30日历天;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640 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单位提供可扫描二维码的彩色复印件;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勘察、设计单位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市政工程)甲级资质;(3)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3.1(牵头人为施工单位)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
3.3.2勘察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3主持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4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5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6施工八大员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备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3.4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精神办理相关手续,开标时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网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且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三家;
3.5.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5.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
3.6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需由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担任。
3.7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任一方投标保证金需提供转账凭证或收款收据,或年度保证金缴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不符合3.1~3.7条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投标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1)单位介绍信(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由注册建造师担任);(3)联合体协议原件(如有);(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提供可扫描二维码的彩色复印件;勘察、设计单位提供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勘察、设计单位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3相关证书。(6)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精神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网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7)报名时,授权委托人必需由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担任。
报名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0 月 10 日至2018年 10 月 16 日每天(不含节假日)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在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昌市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新法制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市新建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魏女士
电 话: 15180108877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邓女士
电 话: 18079118778
南昌市新建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