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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城生态用水及水系连通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30 16:49:53  点击数:7239

分宜县城生态用水及水系连通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分宜县城生态用水及水系连通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分宜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和水系连通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分宜县城生态用水及水系连通工程建设,进行生态环境补水,维系良性水循环。对城区水系进行连通和生态环境补水,改善城区水生态环境。加固西坑水库引流渠,新建分层取水口1座(西坑水库取水口),埋设西坑水库至分宜县第二水厂输水管线,管线长约10km,管径1.2m;袁河提水新建水闸阀,埋设输水管线;新建钤山湖工程;本工程等别为Ⅴ等,五级水工建筑物,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2、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测绘、施工图设计、技术服务等所有设计服务内容,须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需求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

3、标段划分:一个EPC总承包项目,一个施工监理标段;

4、招标金额:工程总投资为2.85亿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约382万元,建安工程投资约8500万元;①勘察设计费为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投资的4.5%结算,工程施工承包费为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单价的95%结算;②施工监理控制费率为财政评审审定的建安工程投资的1.2%;

5、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365天;

6、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EPC总承包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水利厅最新的名单为准)或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勘察设计企业、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3.3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投入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拟派施工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资格;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并提供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企业,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无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8本项目不提供设计方案补偿费。

4.施工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3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下同);

4.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4.5 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4.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4.7其他要求:①以上(1)至(5)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②本工程监理标至少投入: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人员4人(含监理工程师至少2人,上岗监理人员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4.8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4.9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4.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EPC总承包项目及施工监理标段投标者,请于 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20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EPC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纸质招标)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1121日上午9 时30分整。投标和开标地点: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施工监理标段投标文件(纸质招标)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1121日上午9 时30分整。投标和开标地点: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其投标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①EPC项目为项目负责人②施工监理标段为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有关事项说明

7.1本次招标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指投标人在近10年内(2008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有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人员。

7.4本次招标全过程由分宜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790-5881648)。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分宜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和水系连通工程项目部

地址:分宜县站前路61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7672811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分宜县体育中心一楼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18970835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