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湾里区岭秀湖市民公园及周边提升改造、亮化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已由湾发改投字[2019]3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昌市湾里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湾里区岭秀湖市民公园及周边提升改造、亮化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
2.2建设地点:湾里区岭秀湖市民公园及周边。
2.3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2.4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200000㎡。
2.5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配合及本项目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服务;
(2)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照明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2.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满足);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下述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除项目总负责人外的其他所有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可由施工负责人担任);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拟派“八大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
注:以上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均须提供开标之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 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且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 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且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只允许由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一家设计单位与一家施工单位组成,且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保证金需提供转账凭证(或电子转账单),或执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施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74号),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与逐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同等有效。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人需获得联合体成员各单位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网上报名,可以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7月4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日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市湾里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91-8376525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水城艺术村八栋106号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791-83780106/181709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