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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科创城建设一期时珍雅苑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7-30 9:38:39  点击数:6714

中医药科创城建设一期时珍雅苑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备案号:赣江新区建招字[2019]第3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医药科创城建设一期时珍雅苑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赣新管行发[2019]9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祺周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赣江新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医药科创城建设一期时珍雅苑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赣江新区经开组团桑海中医药科创城(一期)范围内,外环南路以南,时珍北大道以北,济生北路以西,樟坪路以东。

2.3项目投资:总投资额约:39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35345.4万元。

2.4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00989.69㎡,用地面积37738.95㎡,主要建设住宅、商业、物管用房、社区服务用房、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地下车库及附属建筑等工程。

2.5招标范围:

  1. 设计范围:主要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后期施工图纸深化设计、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及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建项目)建筑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水电暖通设计,消防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及智能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二次深化设计以及幕墙设计等一切与施工建设内容相匹配的所有设计工作。

(2)施工范围: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全部施工(含临水、临电、正式用水、用电、燃气)、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包括但不限于:临水、临电、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电梯、室外工程(其中包括大门、室外围墙、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等)、其他工程(其中包括室外公共广播及智能化安装、一户一水表、一户一燃气表、供配电管线)等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总工期:730日历天(含方案设计及审批、施工图设计及审批、施工)。

2.8质量要求及等级:设计质量标准:现行国家标准、江西省地方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优良等级:省优工程,未达到省优工程的罚金为结算总价的1%。

2.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后续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下述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年新标准】壹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总负责人外的其他所有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可由施工负责人担任),并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备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派设计团队成员中至少需一名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名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其中一人可为设计负责人;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关键岗位人员:拟派至少一套八大员(机械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具备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无岗位证书的可提供安全考核C证。

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及“八大员”等主要人员必须提供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中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不含开标当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3.4业绩要求:

(1)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获得过国优级工程奖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或网上(官网)(需有网址并可查询)公示截屏加盖单位公章的打印件和施工合同。

(2)投标申请人提供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完成过总投资额28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除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外,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施工合同 、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四项中的两项。

(3)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提供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设计过总投资额28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为:①设计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图审报告三项。

(4)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提供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完成过总投资额28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①设计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图审报告三项。

注: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业绩与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个;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业绩与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个。

3.5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保证金需提供转账凭证原件(或电子转账单),或执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施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74号),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与逐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同等有效。

(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 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且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 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且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只允许由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一家设计单位与一家施工单位组成,且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7月3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82014 0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日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祺周管理处

联 系 人: 陈钢

电    话: 0791-8388820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胡女士

电    话: 0791-8378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