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2019-360196-70-03-0248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春颂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九颂山河•春江悦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南昌市新建区生米镇文汇街以南,规划路以西,文津街以北。;
2.3投资额:总投资约8.64亿元,本次设计招标金额约:460万元; 施工招标金额约 2.2亿元。
2.4招标规模:建筑面积79042.47平方米用地面积:29898.67平方米,其他,该项目9栋建筑物其中一栋幼儿园,其他均为住宅。
2.5招标范围
2.5.1设计部分:本项目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图设计(包括建设范围内的总图、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室外管网、节能、绿建等);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建设范围内园林景观、室外照明、道路等);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括批量装修房、售楼部、样板房、大堂、电梯厅标准层、公共部分等);人防专项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钢结构专项设计;设计概算;材料选样以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5.2建安部分: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设计工期 45 日历天、施工工期 900 日历天。总工期 945日历天(具体以甲方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8资金来源:自筹。
2.9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内单位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满足下述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单位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1(牵头人为施工单位)EPC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建筑工程) 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负责人和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
3.4.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4.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建筑工程) 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4.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1)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八大员(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者培训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6备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以上所有人员证书上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外省来赣企业开标时须提供进赣投标备案材料:
3.5.1①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执行赣建科设(2019)44号文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设计企业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②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有效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本项目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6.2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分别为施工方和设计方(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
3.6.3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执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施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74号),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与逐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同等有效。
3.6.4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达开标现场,并现场签到,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注: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南昌市有效应对疫情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的通知”(洪府发[2020]6号文)文件精神:疫情期间,取消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时要求注册建造师担任委托人的规定。
3.7投标人不符合3.1~3.6条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8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0年4月28日起至2020年5月7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28 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7、其他说明
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文件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2)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需提前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督机构。
现正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本工程发布的最新信息。
八、有关本工程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南昌春颂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 173070078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邓女士 电 话: 0791-83780106
南昌春颂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公告附件:
现场体温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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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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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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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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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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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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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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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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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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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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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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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开标 □ 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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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室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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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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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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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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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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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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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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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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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2020 年1 月30 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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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1 月30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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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1 月30 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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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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