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工业三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赣建鄱 招设字2014年09号
1.招标条件
鄱阳县工业三路新建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鄱阳县工业三路新建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外省进赣设计单位参加时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现就招标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鄱阳县工业三路新建工程
2.2建设地点:鄱阳县城北新区
2.3建设规模:长:661.368米;宽:36米
2.4总 投 资:约1653.3万元
2.5设 计 费:约18万元
2.6设计工期: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单体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其它设计图纸。
2.8设计要求:达到国家设计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主持设计人员中应具有国家二级建筑师证书或市政工程设计工程师。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投标申请所需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设计人员名单、职称和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委托人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缴费满六个月的所在单位社保证明);业绩材料,近三年企业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本业绩一律凭1种以上(含1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参加该项目设计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工程设计工程师原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是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若申请单位在申请时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请资料,招标单位将拒绝该单位的投标申请。
6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中选择招标人最满意方案设计单位为中标人。
7.招标人不提供未中标单位的设计补偿金。
8.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31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分。
报名地址:鄱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13361692603
招标人:鄱阳县城市建设工程指挥部 (章)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监管机构: (盖章)
经办人:
本公告一式四份,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机构、交易中心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