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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2011年(第二期)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综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27 17:02:16  点击数:3590

于都县2011年(第二期)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综合示范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都县2011年(第二期)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综合示范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于都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于都县沙心乡和新陂乡  

2.2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320 万元;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约90 日历天(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含外省施工企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jxsl.gov.cn/)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的人员,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另有规定的除外。

3.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或赣州市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7投标人应自主选择管材生产供应厂家,在截止投标前签订管材供应协议书。并将该协议书与资格审查其他原件一起递交审查。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3.7.1投标单位所选管材生产供应厂家不得同时与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签订管材供应协议书。

3.7.2协议书上应明确说明,管材供应商提供的管材需要达到的质量要求以及售后服务的工作;投标人中标后,管材供应商能确保管材的及时供应。(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内容)。

3.7.3投标人选择的管材生产供应厂家需达到以下的要求,并将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管材供应协议书中:

(1)管材生产厂家为赣市水利字(2012)95号赣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给水管材及配件中标供货企业;

(2)具有有效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5.2 凡有意参加施工标投标者,请于20141028日至20141116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赣州市本级)下点击(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文件请先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资料费,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段(其中200元为交易系统使用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1117日下午14 30 ,地点: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若未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有关事项说明

7.1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项目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及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4根据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文规定,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递交其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出具时间须为本公告发出之后,否则无效),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未按规定递交或提交的原件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7.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于都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管先生       联系电话:183708856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颜女士      联系电话:13361610993/0797-8286682

地址及网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www.zhjlzx.com)

监督  单位:于都县水利工程招标办

联系  电话:0797-6210738

于都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