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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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永新县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30 12:03:00  点击数:3932

2014年永新县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永新县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已由赣水水保字【2013】1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新县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台岭乡、龙门镇

2.2 招标规模:

施工标;招标金额:约500万元。

   2.3 计划工期:暂定:2014年11月30日~2015年5月31日完工,约184日历天(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台岭、铁镜两条小流域(小型)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含外省施工企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jxsl.gov.cn/)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本办法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人员,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另有规定的除外。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吉安市或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如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7) 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后自行到单位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30日起至2014年11月20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吉安市本级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请先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资料费205元,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段,在开标会现场统一收取。上述费用一经交纳,则不予退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施工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1 月21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本级网站)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地点: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施工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拟投标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本级网站)上发布;

7.2根据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文规定,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若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提供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以备核查(投标文件中应附复印件),且变更手续日期须在开标前6个月,否则视其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7.3根据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文规定,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递交其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出具时间须为本公告发出之后,否则无效)。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评标中给予该投标人相应扣分处理(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7.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新县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址:永新县水利局

联系人:龙先生

电话:139706409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联系人:  傅小姐

联系电话:  0796-7068883      

监督单位:吉安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6-8222987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