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洽湾镇2014年增减挂钩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丰县洽湾镇2014年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已由丰府办财抄字【2014】35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洽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丰县洽湾镇境内。
2.2 招标规模:约54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3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3月25日,竣工日期2015年4月25日。
2.4 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施工标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含外省施工企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jxsl.gov.cn/)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职称无效);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的人员,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另有规定的除外。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如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7)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后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已办理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8)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有意参加施工标投标人,请于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3月9日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抚州市本级)(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下载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标段,交易系统使用费200元/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前缴纳,必须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费用,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上述费用一经交纳,则不予退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施工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地点: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若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3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项目建造师在开标会之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且需在开标会现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 有关说明
7.1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根据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文规定,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递交其投标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档案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否则无效)。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未按规定递交或提交的原件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本次施工标招标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壹份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包装完好,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u盘一份,格式为Excel2003)。若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文件及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当电子开评标正常进行,则开评标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若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1/3以上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解密,或由于电子开标评标系统原因造成开标评标程序无法继续的,则全部开启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7.6本次施工招标按资金到位情况分阶段实施,具体实施内容由招标人确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洽湾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8704423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91-83800108、18070022709
网 址:www.zhjlzx.com
监 督 单 位:南丰县水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794-322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