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实施方案勘测设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铅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实施方案勘测设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铅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汇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面向国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铅山县汪二、陈坊、虹桥、天柱山、篁碧等5个乡镇。
2.2招标范围:中小型灌区改造工程勘测、实施方案编制。
2.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招标金额:约38万元(实施方案申报资金约2450万元) 。
2.5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水电行业工程设计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设计能力。
3.2外省设计单位必须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5日在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zhjlzx.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600元/标段,招标文件资料费须从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南昌海关桥支行;户名: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7281310182600020218;资料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6 月9日15:00之前,按招标人要求到账的即视为报名);投标人在银行办理转账时应注明“铅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实施方案勘测设计招标文件资料费”,以便招标人查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 月10 日9 时30 分,地点为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事项说明
7.1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中汇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招标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本人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法人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自动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3本次招标因为电子招标软件的不支持无法采用电子招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铅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址:铅山县城西水利局五楼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867934679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91-83800108 15279318777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