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程施工2标段
重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都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第一次招标中,经有关部门查实,排序第一、二、三名分别为江西江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荣翔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康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均不符合中标条件,取消中标候选人排名资格。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2标段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都县田头镇南必村、坪上村、渡头村、璜山村、迳头村、璜坊村;
2.2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42日历天,预计2015年6月17日开工,2015年7月28日主体工程完工;
2.4本次招标金额:约855.96万元;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外省贰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施工标段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6月9日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赣州市本级)(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标段,交易系统使用费200元/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前缴纳,必须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费用,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上述费用一经交纳,则不予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施工标段(电子投标)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施工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⑵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⑶施工标要求投标人的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其他说明内容)。
8、其它事项说明:
8.1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违返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它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行业监管部门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候选人排名资格、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并在网上进行公开通报。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都县水利局
地 址:宁都县水利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80707082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联 系 人:李洋 联系电话: 0791-83800108 18979135299
网 址:www.zhjlzx.com
监督单位:宁都县水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6816780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