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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崇义县聂都乡防洪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6-15 15:35:56  点击数:7070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崇义县聂都乡防洪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崇义县聂都乡防洪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崇义县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章水上游崇义县聂都乡南山河段右岸

2.2招标投资额:总投资约800万元。

2.3计划工期:约164日历天(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4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标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河道疏浚、堤防、堤岸加固等;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的规定,外省施工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该建造师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用户库中登记公示的人员。

3.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3.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施工标段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7月6日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标段(其中400元/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前缴纳,必须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费用。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收取资料费100元/标段)。上述费用一经缴纳,均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8日10 时00分,地点: 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若未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的拟投入项目建造师在开标会之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在开标现场查验建造师时,同时查验投标保证金转账原件及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7有关事项说明

7.1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赣州市本级网站)上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崇义县项目部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180797592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15907074545

地址及网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www.zhjlzx.com)

监督  单位:崇义县水利局

 

 

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崇义县项目部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