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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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白舍镇2014年增减挂钩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6-26 11:08:59  点击数:7285

南丰县白舍镇2014年增减挂钩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丰县白舍镇2014年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已由丰府办抄字【2015】2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丰县白舍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丰县白舍镇境内;

2.2 招标规模:批复投资金额约60.77万元;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51.66万元;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2015年7月29日开工竣工时间2015年8月27日;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施工标;

2.5 招标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外省贰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5.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施工标段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5626日至2015715日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抚州市本级)(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前缴纳,必须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费用,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上述费用一经交纳,则不予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15时00分,地点为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7.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施工标要求投标人的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其他说明内容)。

8. 有关说明

8.1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4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壹份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包装完好,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u盘一份,格式为Excel2003)。若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文件及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当电子开评标正常进行,则开评标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若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1/3以上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解密,或由于电子开标评标系统原因造成开标评标程序无法继续的,则全部开启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丰县白舍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7079426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91-83800108、18979135299

网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监督单位:南丰县水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4-322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