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信丰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实施方案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信丰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实施方案勘测设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信丰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信丰县大阿镇、西牛镇、油山镇
2.2招标范围:勘测、实施方案编制。
2.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招标金额:约85万元(测量面积约2.4万亩,实施方案申报资金约2650万元) 。
2.5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水电行业工程设计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测量(或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或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设计能力。
3.2外省勘测设计单位必须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 月5 日至2015年8 月1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到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办事处(赣州市赞贤路金桥花园A栋二单元205室)无记名购买招标文件,2015年 8 月 11 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到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西侧511室招标文件出售处无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 月26 日10 时00 分,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事项说明
7.1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招标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本人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法人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自动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3本次招标因为电子招标软件的不支持无法采用电子招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丰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
地址:信丰县水利局
联系人:涂先生
电话:137070232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联系人:小刘
电话:18270018350 0797-8088553
监 督 单 位:赣州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0797-8196461
信丰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