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
施工监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新县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第二次)已由吉安市水利局以吉水利农水字[2015]1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新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新县。
2.2 招标规模:总投资约2650万元、本次施工监理招标48万元。
2.3 计划工期:暂定:于2015年10月26日开工,2016 年3月15日完工,共142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改造2.35万亩高标准农田。
2.5 标段划分:施工监理标1个标段。
2.6 招标内容:施工全过程中的监理服务。
2.7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5)监理部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他现场监理人员配置:每个标段配置1个监理工程师和一个监理员(其中7名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有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他7名监理员须具有有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
(6)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 其他要求:(一)至(五)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3.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监理标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下载招标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施工监理标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9日15时00分,地点为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根据赣检发预字【2013】3号文及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文件规定,拟参加本工程施工监理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必须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投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有效时间为招标公告发日至投标截止日,否则无效),并将查询结果原件在开标现场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评标中给予该投标人扣分处理。
7.3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中业绩是指近10年内(2005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单个合同价在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60% 的土石坝、堤防、灌渠工程项目。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新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
地 址:永新县水利局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1387966167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479688801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