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水县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服务(第二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水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与地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滩、醪桥、八都镇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700万元,监理招标采用费率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约1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招标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7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监理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二)具有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四)拟派监理人员中除总监外,其他现场监理人员配置不少于5名,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五)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指定地点的监理标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开标现场应出席的人员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吉水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评标办法及业绩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中业绩是指近10年内(2005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价在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60% 的土石坝或堤防工程监理项目。
7.3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期限不小于2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水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地址:吉水县水利局
联系人:刘鹏
电话:1397060104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479688801
监督单位:吉水县水利局
2015年11月3日
附件:监理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