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温圳镇瑞清桥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进贤县温圳镇瑞清桥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进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进发改复【2015】1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进贤县温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进贤县温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进贤县温圳镇境内。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金额为113.88万元。工程概况:全长26.04米,桥梁横向布置为12米行车道+2*1米人行道+2*0.25米栏杆带,全宽14.5米。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时速为30KM/h。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工期为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①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有效营业执照证书;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④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⑤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3事项说明:①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委托人(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开标会的,由建造师担任授权委托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在开标会之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且需在开标会现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②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工程建造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7日12:00:00至2015年12月16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支付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参考资料根据需要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组织☑不组织(组织或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7日 13: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新法制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进贤县温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1370791974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91-83800108/18979135299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