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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8 9:30:41  点击数:1214

赣建字〔2024〕2 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州 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现将新修订的《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予以印发, 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原《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赣建招标〔2012〕18 号)同时废止。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