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字〔2024〕2 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州 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现将新修订的《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予以印发, 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原《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赣建招标〔2012〕18 号)同时废止。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