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康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公告修改通知
编号:001
各潜在投标人:
本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⑨条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赣州市南康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1日